教务处工作标准
字体【 】 【编辑日期:2019-1-16 11:01:01】 【来源:系统】 【作者:管理员】 【 关 闭 】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院教学基础建设工作、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教学质量管理和评价、开展教学改革和教科研工作、各系部间教学工作的协调和教学日常管理工作等。
   一、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教学系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编制每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和修订。
   2.根据学院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部门管理制度和起草学院教学方面的管理文件。
   3.做好学院层面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4.做好学院教科研的组织和管理。
   5.负责组织新专业申报和拟招生专业的 邮编:230031 院办电话:0551-65630892 传真:0551-65630893 招办电话:0551-65630878 0551-6563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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